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第三章 科技成果转化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的科研人员利用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在天开高教科创园创办科技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