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本省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