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和激励措施第三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节能专项资金。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