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和节约能源第三十一条有效鼓励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新型基础设施用能单位,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