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鼓励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新型基础设施用能单位,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