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安排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以及推广应用,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调整企业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