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卫生管理,统一规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给排水、集中供热等公共设施。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