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四十条有效消防救援机构在接到危害消防安全行为的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在三十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