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朝医药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朝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