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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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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黑木耳产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品牌建设

第二十四条

有效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黑木耳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品牌培育、推介、保护和利用,以品牌建设推动黑木耳产业发展。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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