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黑木耳产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生产经营第十九条有效黑木耳加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并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检验合格的,方可出厂销售,并保存相关凭证。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