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旧住宅区可以采取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也可以采取协议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接受旧住宅区业主大会、业主的委托,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旧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事项打包为一个项目,采取招标或者协议方式确定同一物业服务人接管。
无法选聘物业服务人或者开展自行管理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基本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等服务,所需费用由业主承担。
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