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四十九条有效出现应急维修情形,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未及时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完成;逾期仍未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维修、更新和改造。应急维修、更新和改造所需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