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九条有效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5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