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第四章 生态修复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公益林的抚育和改造,完善水利设施、改良土壤状况,提高林地质量和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