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对自然保护地实行分级管理、分区管控,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和各类自然公园为支撑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