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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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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有效

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联系。上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理等方面,加强对下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29日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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