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黄河防汛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