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第二十条有效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是指供水人口一般在一千人以下的在用、备用和规划饮用水水源地。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包含地表水水源、地下水水源和其他等类型,地表水水源主要包括河流、湖库(坑、塘)、山涧水、集水池等类型,地下水水源主要包括井水、泉水等类型。地方法规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