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章 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第五十八条有效本条例所称老旧小区,是指交付时间长、配套设施设备不齐全或者破损严重的小区。具体范围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地方法规 · 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