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辅警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上级公安机关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