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对辅警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续签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