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三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结合辅警工作特点,建立健全辅警分级管理、考核奖惩、薪酬调整、教育培训等管理和监督制度。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