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三章 权利、义务和保障第十七条有效辅警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二)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听从人民警察指挥;(三)忠于职守,文明履职;(四)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