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辅警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二)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听从人民警察指挥;

(三)忠于职守,文明履职;

(四)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