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在中医药、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领域的知识产权开发与利用。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