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应当遵循法治保障、严格保护,改革驱动、质量引领,聚焦重点、统筹协调,科学治理、合作共赢的原则。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