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科研活动中精准对接市场需求,与企业联合攻关,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依托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拥有核心高价值专利的企业,建设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群。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建设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培育具有核心技术和规模化应用前景的高价值专利。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