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第六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基层老年协会等老年人组织建设,推动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公共政策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