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基层老年协会等老年人组织建设,推动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公共政策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