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管理、养护和运营第三十一条有效乡村公路实行专业养护和群众养护、日常养护和集中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方式。乡村公路日常养护可以吸纳沿线村民参与,采取个人或者多人联合、家庭分段承包等方式实施。鼓励探索多形式、市场化的乡村公路养护模式。地方法规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