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个旧市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基本停车需求、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等因素,合理配置停车设施。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个旧市人民政府可以施划停车泊位。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建设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的单位、居住区在满足自身需要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向社会提供有偿停车服务。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