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个旧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方便群众、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确定临时设摊经营区域和时段并向社会公布。

进入临时设摊经营区域摆设摊点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面积和使用性质经营,并保持场地和周围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经营结束时应当将垃圾、污渍清理干净。

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