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违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受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