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聘用人员时,对退役士兵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士兵。

招录基层公务员时,应当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和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在招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应当优先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中招录。

被征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依法选择复职复工。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为工龄。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