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开展征兵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按照隶属关系分级保障,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征兵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征兵工作所需经费由自治区予以适当补助。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