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第五章 交接新兵和接收退兵第二十八条有效新兵入伍后,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协助部队做好新兵入营后的思想教育工作。因思想教育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到部队回访,帮助新兵度过入伍适应期,具体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筹安排。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