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召开会议集体审定新兵,合理分配入伍去向,并审定一定比例的候补对象。审定新兵的具体办法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