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日程和会议情况予以公开。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在代表团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上的发言,由会议秘书处整理简报印发会议。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举行全体会议时,可以设立旁听席。旁听办法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