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城镇生活垃圾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