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自治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妇女依法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权益。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