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人身和人格权益第二十条有效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实施下列行为:(一)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二)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三)其他侵害妇女人身自由的行为。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