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关于危险作业管理的规定,以及有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