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中小企业依法享有平等进入、自主经营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劳动用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保障、资源环境、绿色转型、质量标准、知识产权、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完善企业治理机构,强化合规能力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