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创新推动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本地区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扶持政策,加强对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财政、金融、产业、创新、土地、人才支持,促进以中小企业集聚为特征的产业集群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