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条
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
(二)监督新建物业承接查验,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三)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指导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考核;
(五)指导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和换届;
(六)房屋工程质量验收,管理物业质量保修金,督促建设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七)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
(八)负责白蚁防治的监督和管理;
(九)及时处理有关房屋工程质量和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
(十)依职责查处住宅物业项目建设和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相关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