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
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约定:
(一)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维护、管理;
(二)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安全管理、环境卫生、装饰装修、动物饲养、植物种植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四)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五)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