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能源统计信息系统,加强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分析,定期公布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提高能源信息的利用率。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