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有效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个人作出五千元以上、对单位作出三万元以上的罚款或者没收相当数额违法所得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