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第六章 草原保护第三十七条有效基本草原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划定,统一设立保护标志,并予以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基本草原的性质和用途。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