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章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五十五条有效建设工程保修期满后,在使用过程中因未进行正常维护、检修及使用不当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