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