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 施工单位和建筑材料、设备生产销售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将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